一、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29大类随车吊起重运输车(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
2、技术标准: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质量要求:所供产品质量合格,符合标准要求。
4、服务要求:(1)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2)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整机2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过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5、其他要求:详见JDYT-GYC-GKWZ-2017-0317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必须是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经营范围与标的物相近)/代理商。代理商参与必须提供制造商资质证明及授权,同品牌物资存在多个代理厂商的:在资质情况满足的条件下,同品牌的各代理商优先计算总分值,仅总得分最高厂商有效;制造商必须具备械类制造许可证,代理商必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械类制造许可证;
3、制造商/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
6、近三年(2014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同类供货业绩;
7、投标人在中国区域内有专业技术服务队伍或有委托授权的售后服务点;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对应的对照表(请按照我方提供的对照表提供,详见本项目技术指标及要求对照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8日 08:00:00 至 2017年12月13日 1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