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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明西路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高明区明西路扩建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明发改资[2013]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

 本高明区明西路扩建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明发改资[2013]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恒达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高明区明西路扩建工程起于杨西公路、明富线、广明高速沧江出口相交的五路交叉环形路口(K0+000),路线大致呈东西方向,途经塘肚村、塘伙村、西安居委会,终于规划祥福路口(K7+181.917),道路全长7.182km。本工程按主线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进行实施建设,主线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80km/h。工程建安费约为48677万元, 勘察设计咨询费约99.1002万元。
2.3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一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合同段 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 备注
第1合同段 勘察设计咨询 本项目勘察设计咨询主要工作内容为:审查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内的成果文件,提交相关咨询审查报告,对全线范围内土建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如有))、绿化、概预算、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设计咨询,包含:初测初勘咨询、初步设计咨询、技术设计咨询(如有)、定测详勘咨询、施工图设计咨询等。
2.4 服务周期
2.4.1设计咨询周期要求:采用平行咨询审查方式,根据设计的进展情况而同步进行,从勘察设计单位进场至项目施工图设计正式审查(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相应资质、类似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咨询能力。
3.1.1 资质要求
合同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备注
第1合同段 投标人须具备: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 业绩要求
合同段 业绩要求
第1合同段 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3年),成功独立完成:
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里程5km(含5km)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以上等级)的设计咨询或设计工作。
注:(1)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业绩须额外提供“初步设计已批复(仅承担初步设计时提供)”或“施工图设计评审意见或者施工图设计审批意见”【完成时间以该证明材料体现时间为准】。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备者,招标人将不予考虑该业绩。
(2)改扩建项目是指为满足交通量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需要,在原有公路基础上主要通过加宽路基(桥隧),包括局部新建分离式路基、桥隧,以扩大通行能力而实施的公路工程项目。
3.1.3 人员要求:
人员 数量 人员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5km以上(含5km)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 投标阶段必须提供
路线分项咨询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可中标后提供
路基路面分项咨询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可中标后提供
桥涵分项咨询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可中标后提供
路线交叉分项咨询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可中标后提供
交通工程分项咨询负责人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可中标后提供
地质勘察分项咨询负责人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可中标后提供
造价咨询负责人 1 通过交通部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认证或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可中标后提供
注:(1)人员业绩经验均可为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业绩经验均应提供能够反映人员姓名、工作岗位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交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或发包人的证明资料等有效证明文件)。投标阶段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投标人可根据评标办法要求在投标阶段提供或在中标后提供,如未按要求提供其他人员发包人将按合同条款约定对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处罚。
(2)路桥相关专业包括道桥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下同),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无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以上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社保证明材料(投标阶段可只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待中标后再提供其他分项人员社保证明);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5)投标人在最新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设计单位)、佛山市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6)投标人及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7)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勘察设计标段中标人不得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咨询任务,如勘察设计标段中标人参与投标自动失去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8  年  2  月   1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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