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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源电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城区(生活区)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采购人: 山东鲁源电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二、项目名称:山东鲁源电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城区(生活区)保安服务项目三

 一、采购人:  山东鲁源电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山东鲁源电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城区(生活区)保安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ZCCG-2018-02
四、采购内容:山东鲁源电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城区(生活区)保安服务项目,为邹城市城区南院生活区和金都生活区的安全保卫服务,共计25人。服务期限为6个月,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执行,采购预算32万元(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应包含安保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具备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2015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30万元(1年服务总费用)及以上的保安服务业绩1个(以合同原件验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发生过向采购人行贿等廉洁问题。供应商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供应商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无不良记录。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供应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服务业绩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报名方式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山东鲁源电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8年1 月16日至2018年1 月19日,每日8 时 30 分至 12 时 0 分 ,14 时 30分至17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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