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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茅乡东村社区贫困户蔬菜种植基地水利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张茅乡东村社区贫困户蔬菜种植基地水利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到

 一、招标条件

张茅乡东村社区贫困户蔬菜种植基地水利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SDGGK-2018-004  
2、项目名称:张茅乡东村社区贫困户蔬菜种植基地水利配套工程
3、工程概况:新建500m³集水池一座,大口井一眼,配电房一座,1.87㎞提水管道。
4、建设地点: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6、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单位须自行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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