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江苏方洋集团长期金融服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名。
一、发包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任务书。
五、工期:
1、本项目签署3年合作框架协议。
六、资格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经司法部门批准且成立达5年(含)及以上,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
3、投标人在册人员不少于100人;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社会信誉良好;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投标人未在徐圩新区限制准入范围内的(详见连徐招【2016】3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苏清办【2017】3号)。
七、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