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谈判项目已由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18年驾驶员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
2.3项目内容: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所属的景东县、镇沅县、墨江县、景谷县、宁洱县、思茅区、江城县、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分公司机关、基层烟叶站(点)、专卖管理所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及说明”。
2.4采购预算: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18年全市烟草公司驾驶员业务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556万元(大写:伍佰伍拾陆万元整)。预算总金额包括:驾驶员劳务费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雇主责任险、管理费、税金等相关费用项目一切内容的含税综合价格。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服务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所属的景东县、镇沅县、墨江县、景谷县、宁洱县、思茅区、江城县、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分公司机关、基层烟叶站(点)、专卖管理所。
2.7最高限价: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18年驾驶员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综合单价及总价,含税综合单价为5265元/人/月,总价最高限价(含税)为: 556万元(大写:伍佰伍拾陆万元整)。
2.8其他要求: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一家服务供应商。
2.9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分标段。
2.10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 资格要求
3.1竞谈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竞谈人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具有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
3.3信誉要求:
3.3.2提供近三个月内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