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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旧址修缮工程施工及监理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旧址修缮工程经新文物保发[2017]4号文件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

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旧址修缮工程经新文物保发[2017]4号文件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古迹保护中心的委托,对其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内容:

1.1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旧址修缮工程施工

1.2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旧址修缮工程监理

2.工程性质 :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旧址修缮工程

3.工程建设范围及内容: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4.保护单位级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资金来源: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投资预算:约175万元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资质要求:

7.1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

7.2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甲级监理资质;项目总监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8.投标人报名

8.1请投标人于2018年01月17日至2018年0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72号奥盛大厦B座五楼)进行投标报名。

8.2报名资料包括: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工程师证书或建造师证书;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的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证书。以上证件要求须同时携带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9.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01月17日至2018年0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72号奥盛大厦B座五楼)领取。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0.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二次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二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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