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17-11-18
一、招标条件
本(弘润精细化工厂生产原料-液体抗氧剂1417采购(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液体抗氧剂1417是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弘润精细化工厂顺丁橡胶抗氧剂原料,计划采购200吨。
交货地点: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弘润精细化工厂库房。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按照公司财务制度方式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发票经挂帐后付款。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按买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分期分批交货,具体时间由买方提前15日通知。
最高限价: 600万元。
售后服务时间:2小时(含)内做出响应,48小时(含)之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项目单位: 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 ;
项目承办人:乔晓明 联系方式:13845950931或0459-6705182。
2.2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液体抗氧剂 1417 吨 200
2.3技术要求:
液体抗氧剂1417物化性能指标
序号 检测项目 质量指标
1 外观 无色至淡黄色粘稠状
2 含量(3,5-二叔丁基-4-羟基苄基甲醚)
≥80%
3 闪点(开口) ≥160℃
4 凝固点 <-5℃
5 密度(20℃) 0.85-1.0g/cm3
2.4其他须说明事项:
1、首次中标的中标人应在技术主管部门的要求下,按照大庆石化公司新用、变更、更换、进口及报废“三剂”管理规定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完成新剂试用申报、审批手续。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资质文件,与甲方进行技术交流并签订《技术协议》。试用申请及试用方案通过主管部门批准。
2、中标人提供1吨试用原料,经招标人指定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及用户出具的试用合格报告,确定为试用合格。试用料予以结算。试用不合格,试用原料费用由卖方承担。该项目重新进行招标。试用方案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投标人是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必须是生产企业。需提供一下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化工产品或化工助剂类别);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液体抗氧剂1417物化性能指标的检测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18-01-18 08:00:00 至 2018-01-23 23:59:59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