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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剩余地块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剩余地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一

 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剩余地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简要
1、工程名称: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剩余地块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
3、招标编号:偃公建【2018】009号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概况: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剩余地块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59449㎡,工程内容包括绿化苗木种植、给水管道敷设等以及两年养护期内的所有内容。其中一标段绿化面积约27856㎡,二标段绿化面积31593㎡。
8、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27856㎡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二标段:31593㎡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13、工期:90日历天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
2、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劳务合同和2017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且无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职务承诺(承诺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园林绿化)业绩至少2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以合同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不累计)。
5、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备案信息。
6、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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