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联通河南洛阳搬运服务项目框架公开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Y181565
2.2 项目概况:
搬运服务业务: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文档资料等物品,搬运范围在洛阳市区范围内(不含县区),拟采购两年,具体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列支;
2.3 项目性质:服务,资格预审;
2.4 项目规模:
搬运服务业务: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文档资料等物品,搬运范围在洛阳市区范围内(不含县区),拟采购两年,具体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列支;
2.5 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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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
3.2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 。
3.4潜在投标人须在洛阳市内设有常驻办事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0天设立。
3.5潜在投标人须拥有自有或租赁的标准搬运货车(载重至少1.5吨的密封箱式货车)4辆(含)或以上,具备有效期内“道 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车辆为自有,须提供自有车辆证明材料;车辆为租赁,要求租赁期涵盖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一年, 须提供合同清晰复印件)。
3.6潜在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签订日期)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
3.7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拒绝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3.9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9.1潜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9.2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9.3潜在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9.4潜在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9.5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发售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5.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