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梨梨树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委托,我公司对梨树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保洁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工作。
一、采购项目名称:梨树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保洁服务项目
二、采购范围:梨树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保洁服务项目全部内容。
三、供应商资质: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劳务派遣或劳务输出,具备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本项目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 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 此次服务具有持续性,外省企业需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四、最高限价:97万元/年。
五、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竞争性谈判文件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