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白龙新村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小区绿化景观改造) 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琼发改审批函【2017】256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本级预算内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白龙路 36 号白龙新村住宅区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1、增加围绕白龙南路至美舍河路小区隔音围栏及绿植遮挡。2、小区道路及沿线、单元入户杂乱植物清除及花灌木、果树等补植。3、小区中央大草坪增加果树、花色植物。4.、照明改造。
2.3、计划工期:2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园林绿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及或以上职称级/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___________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01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