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2014年李庄等村土地治理绿化项目已由区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西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西亭镇李庄等村;
2.1.2建设规模:栽植乔木(女贞)苗木养护等,栽植单一品种:8100株米径5公分大叶女贞,包栽包活,并养护2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投资额约为32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2月1日,竣工日期:2018年3月 30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造师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