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大格勒乡小康路东侧林带绿化及幸福路林带绿化整治监理项目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格发改【2017】208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城区行政委员会,资金来源为国开行金融扶贫贷款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格尔木市
2.2招标内容:格尔木市大格勒乡小康路东侧林带绿化及幸福路林带绿化整治监理项目工作
2.3计划工期: 164日历天,开工日期同施工工期。
2.4、服务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企业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有效的执业证及注册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2日,每日上午8: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