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厂址23#地块土方工程已由松开经发【201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规划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厂址23#地块土方工程;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业绩良好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企业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办理相关入吉登记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2016】1号)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