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兴隆县六道河中学综合科技楼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7]134号批准建设,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兴发改招标核准[2017]40号。招标人为兴隆县六道河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隆县六道河镇六道河中学院内;
2.2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4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31.40平方米,拟建综合科技楼一幢。
2.3计划工期: 184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18 年2月 28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 年 8 月 30日(其中:勘察周期:在中标后15天内完成,设计周期:在勘察后30天内完成)
2.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附属配套工程含消防,给排水,强、弱电),本项目为带方案招标,投标时需提供方案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同时具备综合类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和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卡或项目经理卡编码;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公告“附件1”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5投标前,投标人须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登记注册
4.1.1根据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凡有意向参加承德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平台注册登记。
4.1.2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且通过验证的市场主体。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到承德市(市本级或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登录”模块登录交易平台办理业务。
4.1.3在承德市(市本级或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且验证通过的市场主体,其注册信息将统一上报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需登录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相关信息,选择信息验证地点,并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点进行现场验证。
4.1.4未注册过的市场主体,直接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完善相关信息,选择验证地点,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进行现场验证。
4.2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只发售电子版,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 22日9时00分至2018年1月26日17时00分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须在开标现场提供银行保函原件。
5.3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其余无效。投标人在上述区域和范围内的银行自基本账户与一般账户出具的银行保函均可。
5.4投标保函有效期:至少应包含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6月12日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透漏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招标文件下载页面“在线提疑”或“补遗公告”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8年1月22日9:00至2018年2月1日17:00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2月2日17:00。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2月13日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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