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示范性高中建设屋面钢结构网架设计(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青龙满族自治县示范性高中建设屋面钢结构网架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青发改【2010】115号批复立项、招标核字【2010】第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秦皇岛海三建设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秦皇岛海三建设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设风雨操场屋面约4960平方米;餐厅综合服务楼中间部分屋面约1296平方米;行政科技艺术综合楼3区屋面约416平方米;行政科技艺术综合楼2-3区屋面约280平方米等内容。
2.2工程建设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拉马沟村
2.3设计周期:15天(日历日)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6招标范围:建设风雨操场屋面约4960平方米;餐厅综合服务楼中间部分屋面约1296平方米;行政科技艺术综合楼3区屋面约416平方米;行政科技艺术综合楼2-3区屋面约280平方米等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经审图机构审图合格后出具施工图;施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竣工图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适应的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2014年12月1日至今承担过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1 月 22 日
08:30 时至2018年 01 月 26 日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潜在投标人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02月 12日 10时 00分,地点为 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厅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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