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一个标段估算总价约人民币1585.78万元;
2、建设内容:小区配网总承包工程施工;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调整的权利;
6、本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划分如下:
(1)一标段:盐化工(开发区)拆迁安置小区配电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市,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三个许可类别和等级);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