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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2018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2018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杞县
2.3投资额:约296万元
第一标段:杞县2018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约4.7公里);
第二标段:杞县2018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需承诺无在建工程。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各1份(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网页版公告、公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7年1月以来的连续半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2第二标段: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公路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各1份(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网页版公告、公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7年1月以来的连续半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3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杞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4)查询申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金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共有几家投标公司等事项)
    (5)附:查询清单(列明:公司名称、代码、法人及项目经理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1、2、3项由投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提供,4、5项由代理机构连同1、2、3项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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