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泰达实验学校西校区新建工程,立项总建筑面积:69850平方米,立项总投资:5997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与太湖西路交口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泰达实验学校西校区新建工程,立项总建筑面积:69850平方米,立项总投资:59970万元;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8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41850平方米,最高层数4层,地下1层,基坑最深深度:6.5米。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勘察、保修阶段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8年03月03日 至 2021年08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8年04月15日 至 2019年08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8年03月03日 至 2018年03月13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9年08月31日 至 2021年08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总监驻现场代及安全总监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