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免渡河水源地保护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标段)项目已由牙克石市免渡河镇人民政府以免政发[2017]1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牙克石市免渡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方案: 泵房内部改造,2.8公里管线铺设等相关工程
2.3建设内容:本次设计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工程的改建工程
2.4计划工期:
一标段:管道土方及给水泵房 60日历天
二标段:管道工程,2.8公里管线铺设 60日历天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一标段:167.1185万元
二标段:77.4799万元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相应专业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及五大员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