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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黄村镇、新港镇)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受 东源县财政局 的委托,对东源县(黄村镇、新港镇)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

 受 东源县财政局 的委托,对东源县(黄村镇、新港镇)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YZB-2018-HY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源县(黄村镇、新港镇)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034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细见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数量:一项
 2.项目内容:东源县(黄村镇、新港镇)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采购采购。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报价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结果以公告发布日期起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的查询记录为准。
5.供应商应于投标报名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圆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磋商文件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18年 01 月 26 日起至2018年 02 月 01 日(5个工作日)9:00-11:30,14:30-17:00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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