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联通2018年营业厅租赁物业租金价格评估项目(采购人编号:GZ-TP-YYZX-18-003/采购代理编号:ZJZB-2018-0005)因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4家,现进行第二次公告。
本项目为广州联通2018年营业厅租赁物业租金价格评估项目(采购人编号:GZ-TP-YYZX-18-003/采购代理编号:ZJZB-2018-0005),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本次谈判。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房地产评估-房地产转让价格评估/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服务共计约64次。
1.2预算金额:不含税金额约6.64万元,含税金额约7.04万元。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金须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并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截屏打印件;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2供应商必须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3供应商必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房地产(商铺)转让/租赁价格评估合同材料不少于5份,且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5万元(要求编制合同汇总表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证明。如合同未体现金额,则须随合同附上相关结算发票或经双方确认的订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金额,否则不作统计)。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2.5供应商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01月26日至2018 年01月31日17时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