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龙安社区部分道路拓宽维修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洛阳市洛龙区龙安社区部分道路拓宽维修工程,DCZBHT-2018-053;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8]011号;
2.3 招标内容:拆除人行道砖、拆除100厚垫层、拆除植草砖、拆除150厚三七灰土、冬青树移植、乔木移植、道牙拆除、挖路槽、垃圾外运、三七灰土回填、C30混凝土路面恢复、路灯移位、井口下降等;
2.4 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龙安社区;
2.5 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价:财政资金,587610.15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7 工 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2017年7至2017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证明材料,须注明查询途径和网络连接);
3.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3.6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