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寻甸县功山镇白龙潭、朵马嘎村白泥井及仁德街道小多姑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了施工单位并签订了施工合同,经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会讨论决定,依据《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整治项目和复垦方案编制直接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土资耕[2017]101号文”及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寻甸县功山镇白龙潭、朵马嘎村白泥井及仁德街道小多姑村土地整治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及竣工资料编制选择服务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比选的招标方式产生服务机构,特邀请有实力的竞标人参加竞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竞标人。
2.1项目名称:寻甸县功山镇白龙潭、朵马嘎村白泥井及仁德街道小多姑村土地整治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及竣工资料编制选择服务机构。
2.2项目概况:昆明市寻甸县仁德街道小多姑村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建安工程费1744.48万元、昆明市寻甸县功山镇白龙村白龙潭土地整治项目建安工程费458.55万元、昆明市寻甸县功山镇朵马嘎村白泥井土地整治项目建安工程费882.93万元。
2.3项目地点:寻甸县仁德街道办小多姑、功山镇白龙潭村、功山镇朵马嘎村。
2.4资金来源:省、市级配套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本项目不分标段。
2.6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寻甸县功山镇白龙潭、朵马嘎村白泥井及仁德街道小多姑村土地整治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及竣工资料编制所涉及的相关业务。
3、资格要求
3.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土地整治技术管理或竣工资料编制或测量服务经营范围;
3.2 本次竞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不接受;
3.3 企业类似业绩:2014年至今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土地整治项目相关服务业绩);
3.4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及类似业绩要求:
1、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2014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土地整治项目相关服务业绩)。
3.5项目组其他成员资格要求:项目组成员组成不得少于4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
3.6 其它要求: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竞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请于2018年 1月 26 日至 2018年2月 1 日,每天9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