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委托,就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原青岛办事处业务用房租赁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原青岛办事处业务用房租赁。
项目位置: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芙蓉路45号
建筑面积:501平方米
租赁期:3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发生违规、违约等不良信誉情况,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不良记录,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6日9时00分至2018年1月3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