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联通2018年太原影院类广告投放项目的谈判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本项目已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谈判条件。
一、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1.1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1.2项目名称:太原联通2018年太原影院类广告投放项目
1.3项目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在太原万达影院及茂业博纳影院投放广告,含电影贴片广告、售票厅大屏广告、自助取票机屏幕广告。
二、潜在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在工商行政部门正式注册并通过年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且报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在参加谈判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承诺函及近一年资产负债和损益表证明;
2.3报价人营业执照具备广告资质。
2.4报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2.5应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三、 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谈判供应商,请于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1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