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液氨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概况:液氨 1500吨;药剂名称:液氨(合格品);有效成分:NH3;执行标准:GB536-88《液体无水氨》;CAS NO.:7664-41-7(无水);形态形状:无色强刺激性有毒气体;纯度:99.6%;储存期:≥半个月;包装:专用罐车;运输:专用罐车运输;氨含量(以 NH3计) w/%:≥99.6;密度(g/cm3):0.617;残留物含量w/%:≤0. 4。
5、交货时间:按通知分批送货。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企业资质,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液氨);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具有三家及以上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4)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涉及诉讼案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必须注册成为正式用户。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9日至2018年02月05日18: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