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TBJEGSWZ-10
1. 招标条件
1.1本次名称:
1、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项目经理二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
2、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大瑞六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4、成都市商贸大道改造工程(铁路范围内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
为满足上述项目施工、生产所需,现招标人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此次招标组织者,上述项目A组填料、片石、移动挂篮、商混等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东环线全线位于重庆市主城区。线路南起在建渝黔铁路的珞璜南站,向北经珞璜、南彭、重庆东、东港、庙坝、龙盛、统景、木耳、水土,止于磨心坡北场,该铁路联系重庆市主城区水土、空港、龙盛、东港、茶园、南彭等外围组团,承担工业企业货物运输、服务沿线居民的出行。正线线路全长约158.666km。
机场支线,起于重庆北站(区间),向北经江北机场,沿渝邻高速东侧前行至渝北区郭家镇,以线路所的形式和东环线统景方向联通。正线全长28.502km。
黄茅坪支线,线路起于东环线水土车站,向南沿金山大道东侧前行至福特三工厂,设黄茅坪站(工业站)。正线全长20.378km。
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站前工程DHZQ-5标段,土建施工范围:庙坝左线烂泥沟特大桥珞璜端桥台D1K68+385.7至D1K73+516.45,庙坝右线桂龙湾隧道进口YD1K67+864至YD1K73+516.45,东环正线D1K73+516.45至终点DK82+300;正线13.95km。特大桥2座,大桥5座,中桥1座,其中单线桥梁6座/1836延米,双线桥梁2座/1670延米;隧道8座,其中单线隧道6座/3272m,双线隧道2座/2167延米。制架梁、铺轨施工范围:东环线DK65+102-DK159+979.5,机场支线及黄茅坪支线全线。正线铺轨278.24 km,站线铺轨44.37 km,架梁1738单线孔。
2.1.2 中铁八局大瑞铁路六分部施工段全长28km,其主要工程量:桥梁4座,共计861m;隧道5座,共计27.3km,平导2座,共计16km;泄水洞1座共计1.5km;5#岩堆处理及桥隧过渡段等工程,合同产值6.9亿元。
目前控制性隧道大坡岭隧道进口、秀岭隧道出口正常施工(秀岭隧道全长17.6km,我分部出口段正洞施工长度8.8km,平导施工长度8.5km;大坡岭隧道全长14.7km,我分部进口段正洞施工长度7.4km,平导施工长度7.4km),阿克路隧道进口、出口、横洞,去年已恢复施工,栗子园1#隧道、栗子园2#隧道已贯通。
2.1.3商蓉大道与火车北站西侧咽喉区交叉(位于成都市北二环路外侧约280m),铁路线路位于地面,故需要解决铁路线路南北侧交通连接的问题。该交通现由桥面宽19m的五块石公路立交桥和两座净宽6m的五块石下穿地道桥完成。既有工程位于铁路范围内的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已有27年左右,由于该处交通流量大,既有上跨公路桥健康状况较差。迫切需要对该处立交工程进行改扩建。
2.1.4南昌洪都大道位于南昌市主要城区,跨越东湖区、青山湖区和青云谱区,是南昌市南北向重要的交通通道,主要服务对象为中、短距离的到发交通及少量的过境交通。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洪都大道规划由干线性主干路调整为快速路,与西侧的昌九快速路(正在实施快速化改造)、南侧的九洲高架快速路(已建成通车)共同构建成南昌一环快速路,对中心城区形成保护,提高主城区与周边区域的沟通速度,对保证南昌交通的顺利通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洪都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主要在现状洪都大道的基础上,按城市快速路标准进行改造。全项目北起红都大桥,南至九洲高架,道路全长约7.8km,道路设计速度80km/h,该项目采用“主线高架+地面铺路”布置形式,主线高架为快速路,标准段横断面宽25米,局部有匝道的区域加宽,地面辅道为城市主干路。本项目为该工程第一标段,北接洪都大桥,经青山湖、湖滨公园方向至洪都中大道口,全长3.19km。
本项目起点里程K1+180,终点里程K4+499,梁体为预制拼装连续梁和钢箱梁,其中预制大箱梁47处,钢箱梁2处,钢箱梁分布于地铁三号线洪都北大道站处(44.5+70+44.5)及南京路与湖滨西路交叉口处(40+65+40)
2.2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A组填料、片石、移动挂篮、商混等。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 A组填料、片石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
3. 报价人须提供由中铁八局重庆东环项目经理部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4.报价人须提供生产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以及报价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如报价人质量、环保、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书等)。
5.能开具国家正式增值税专用税发票的生产商。
6.投标人必须通过项目部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材料投标。
3.1.2移动挂篮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或者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5.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且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3 商混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
3. 报价人须提供由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4.报价人须提供生产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以及报价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如报价人质量、环保、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书等)。
5.报价人须提供至少2份近两年的供货业绩,并提供无质量问题证明书。
6.卖方需按买方的要求对搅拌站进行标示,划分专门的备料仓以满足买方施工质量和文明施工的需求并全力配合买方的迎检工作,否则如买方因此遭受到上级的罚款将由卖方全额支付,此款项直接从卖方的货款中扣除。
7.能开具国家正式增值税专用税发票的生产商(按混凝土的中标到场单价×实际供应数量)。
8.卖方需按检验规定将原材料出厂检验报告提供给买方。
9.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4至2015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2015、2016年注册公司除外)。不存在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10.北站项目部商混投标人必须通过项目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混凝土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