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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市“四好农村路”县道石潞线(石梁-潞城)改建工程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潞城市四好农村路县道石潞线(石梁-潞城)改建工程道路建设项目已经潞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发改审发【2018】1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潞城市“四好农村路”县道石潞线(石梁-潞城)改建工程道路建设项目已经潞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发改审发【2018】11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潞城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址:潞城市。
2、建设规模:全长20.413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30公里/时,路基宽度7.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为沥青砼路面结构。
3、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县道石潞线(石梁-潞城)改建工程道路的勘察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近五年至少完成过里程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
2、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项目负责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最后一次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为准)、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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