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UPS电池集中采购项目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UPS电池集中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CPEL-GKZB1802
3、 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类型 数量 供货地址
1 UPS电池 12V150AH 128节 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131号(西便门机房)
2 UPS电池 12V205AH 192节 北京亦庄开发区地盛西路北工大软件园22号楼(亦庄183机房)
3 UPS电池 12V205AH 128节 广东省广州市林和中路188号恒源大厦8层(广州183机房)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对以上表格中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不得拆分,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货物/服务需求及技术规范书)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可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应为UPS电池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UPS电池的制造厂商的授权;制造厂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投标人应出具由原生产厂商提供的质保期服务承诺函,保证为本项目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原厂生产,并由原厂负责对所售产品提供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所有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5) 投标人所提供的重要设备应具备邮政、金融、交通、电信相关行业客户的不小于本项目规模量的应用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等);
6) 投标人提供的重要设备必须是成熟产品且经过实践验证,应提供设备的详细配置清单和权威检测机构(该机构必须具有CNCA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和CNAS颁发的产品认证机构认可证书,并提供两个证书的复印件)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7)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 投标人必须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9)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0)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领取招标文件:
1) 现场领取:请携带营业执照(三/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1);若贵公司有意向参与本,请于2018年2月2日17:00前将“确认函”(见附件2)扫描后电邮至招标人。
2) 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月29日起至2018年2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