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乐市松下镇首祉农村幸福家园配套工程提升工程已由长乐市财政局和农业局以长农[2016]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首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首祉村民委员会,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乐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19527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松下镇首祉农村幸福家园配套工程提升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02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