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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珠穆沁旗2017年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西乌珠穆沁旗2017年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1. 招标条件本西乌珠穆沁旗2017年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

西乌珠穆沁旗2017年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本西乌珠穆沁旗2017年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办公室以内汛办【2017】1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乌旗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项目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当地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1)57个自然村山洪灾害调查,31个自然村山洪灾害分析,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数据审核汇总。(2)监测系统建设(建设自动雨量站20处,自动水位站6处,视频监测站3处,雨墒共享站4处)、预警系统建设(无线预警广播11套)、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包括视频会商系统)、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2.2、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437.0592万元。

2.3、

2.4、招标范围:山洪调查评价及非工程措施建设。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83日历天(2018年3月10日—2018年5月31日)。

2.7、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验收规程,通过上级部门验收。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

3.1、各投标人应具有水文、水资源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各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凡具备以上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可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mzwggzy.xlgl.gov.cn)“招标公告栏目”查阅相关招标公告。

4.2、 报名时间: 2018年2月1日上午8:30 至 2018 年 2月7日下午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4.3、各投标企业必须在网上报名。没有办理诚信入库的企业必须先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办理诚信入库成功后,登陆系统进行本项目投标报名。已办理诚信入库的投标企业可直接登陆系统进行报名。

4.4、各投标企业登陆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后,在工程业务菜单下的网上报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后,查询报名所属项目、标段后,点击‘报名’即可。
    4.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QQ:2694077910    电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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