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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智慧便民候车室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智慧便民候车室运营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委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智慧便民候车室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委托,对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智慧便民候车室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智慧便民候车室运营项目

2、项目内容: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智慧便民候车室运营项目,包括300个合作便民候车室的建设及运营服务等。建设包含智慧便民候车室所需要的软件开发、设备提供、机房环境及网络环境提供、合作站点拓展。运营包含系统的软硬件维护、合作站点的日常管理等。

3、项目

4、服务期:2018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0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提供近期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在呼和浩特地区注册或在呼和浩特地区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投标人对第三方的委托不认为是投标人的常驻服务机构);

7、本项目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和广告经营,要求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信息统系集成、软件开发等相关内容和广告经营等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

注: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

2、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在有效期内)及与原件对应一致的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单位公章)3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如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如法人到场报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2)(法人须签字或加盖法人章,企业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近期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外地企业需提供呼和浩特地区常驻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需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2月01日—2018年02月07日17:00前(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2、

3、招标文件0元/本。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

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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