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位于酒泉市瓜州县桥湾镇的桥湾第四风电场(201.5MW)和瓜州县城西北方约40公里的干河口北第二风电场(199.5MW),桥湾第四风电场安装126台风电机组,其中:安装101台华锐SL1500/77型1.5MW 风电机组和25台海装H93-2.0型2MW风电机组,干河口第 二风电场安装133台东汽FD77B/1500型1.5MW风电机组。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 资 名 称 |
规 格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1 |
通讯模块(DEH、MEH)\PCM4.3 |
见技术文件要求 |
件 |
5 |
2 |
通讯模块(DEH、MEH)\PCM4.4 |
见技术文件要求 |
件 |
5 |
3 |
变频器附件\侧板\029.357820.NAW |
见技术文件要求 |
件 |
5 |
4 |
变频器附件\分配板\29.232603 |
见技术文件要求 |
件 |
4 |
5 |
变频器附件\模拟接口\029.217.897 |
见技术文件要求 |
件 |
8 |
6 |
变频器附件\模拟接口\029.221.719 |
见技术文件要求 |
件 |
6 |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国产件30天内到货,进口件三个月内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6)华能系统内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和失信行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等进行核实查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所投项目相符;
类似设备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3项与包含本次采购清单中含有主要设备相近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已成功投入商业运行,连续运行满两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2月1日9:00起至2018年2月7日17:00止。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