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现拟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项目概况:空港时代中心项目四至界限为北至空港110号路、南至云天路、西至云瑞路、东至规划路,主要包含办公写字楼、商务酒店、四星级酒店、商业建筑等建设内容,拟用地面积82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米(地上约16万平米,地下约10万平米)其中,办公写字楼建筑面积约6万平米,商务酒店约2万平米,四星级酒店约2万平米,底商和商业街建筑面积1万平米,集中商业建筑面积约5万平米,地下超市和外租区建筑面积约2万平米,酒店后勤建筑面积约6000平米,非机动车位约7000平米,机动车位约7万平米估算投资约21亿元,建安费约15亿元,具体规模以批复为准。
2.2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 1、建筑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四星级酒店设计及装饰装修及其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方案、建筑设计、楼宇亮化及泛光照明、室内外景观设计(含艺术品概念设计及标志标识设计等)、机电、室内设计(含室内装饰装修)、室内外灯光设计、厨房、洗衣房、影音声学、消防与生命安全、泳池及水疗中心等满足酒店开业运营所需的所有内容】、弱电智能化、室外总图、室外道路、室外景观绿化、雨水调蓄、中水处理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并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以及涉及项目酒店设计部分需进行深化设计的设计顾问等,建设规模以最终规划审批为准(本项目设计范围除四星级酒店需进行装饰装修深化设计外,其余建筑室内部分按招标人要求做到初装,若需进行装饰装修深化设计的,由招标人另行招标,本次项目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后续工作;)。 2、项目的BIM技术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策划和编制《BIM实施方案》、BIM模型创建、BIM模型运用、施工准备阶段运用、施工实施阶段运用、完成项目竣工模型及后期运营及培训等。该部分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由招标人以委托形式确定是否实施,若有发生按实际计取。 施工部分: 完成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岩石爆破)、基坑支护、永久性边坡支护、桩基工程(含试桩)、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防雷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含二次装修)、人防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道路、景观绿化、中水处理、雨水收集利用等工程)、、太阳能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 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3 总投资:210000.000000万元
招标规模:150000.000000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滇中新区临空产业园片区
2.6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开始
2.7 标段1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3.3 其他: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在有效期内):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具有一个2014年至今签订合同的总投资在8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且同时具有一个酒店工程费用在1亿元及以上或酒店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酒店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具有一个2014年至今签订合同的单项合同金额在8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及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
3企业实力证明:1、银行存款证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同一家银行或金融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到公告发布之日止日均存款不少于人民币20000万元的存款证明,存款证明必须针对投标人企业而不是针对个人或其总、分支机构,否则作无效证明处理;2、融资能力证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人企业的授信协议或银行为本项目提供的贷款意向书。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投标人信誉: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2014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
6项目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并注册在投标企业。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高级以上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成员(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等,建筑专业负责人须为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须为注册结构师,且各类别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
②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主要成员:拟投入的施工管理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注:以上项目组主要成员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具有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并提供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
7其他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2-01 11:09 至 2018-02-0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