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牧区储水窖工程施工监理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阿水农发[2017]44号文件批准建设,由阿左发改发[2018]29号批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阿拉善左旗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2、工程规模:对全旗1557户分散居住农牧民安装玻璃钢蓄水池、家用水处理设备、畜用饮水槽和电力配套设施等。
一标段:巴彦浩特镇182套、银根苏木53套、乌力吉苏木101套,共计336套设备采购安装。
二标段:巴润别立镇217套、哈什哈苏木1套、温都尔勒图镇87套,共计305套设备采购安装。
三标段:敖伦布拉格镇144套、宗别立镇182套,共计326套设备采购安装。
四标段:吉兰泰镇329套设备采购安装。
五标段:巴彦诺日公苏木146套、吉兰泰镇75套、超格图呼热苏木40套,共计261套设备采购安装。
3、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一、二、三、四、五标段进行全程监理。
4、监理服务周期:同本项目施工工期。
5、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7、资金来源:自治区投资、盟旗配套及受益户自筹。
8、最高费率:工程造价的0.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其中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级注册水利水电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需办理外进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4、开标时,授权委托人使用有效的二代身份证通过身份验证系统签到后参与开标会。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企业注册地或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时间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对于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按实际年限提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被授予合同。
四、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上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业务咨询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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