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镇赉光伏发电光伏扶贫项目(20MW)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镇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容量 20MW,一次性建成投产, 项目选址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镇赉镇新立村境内,与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镇赉风电厂 共用一个 220kV 升压站,形成风光互补模式。本工程计划 2018 年 4 月开工建设,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建设投产发电。投标方负责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及《光 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基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等有效 标准,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接入系统报告及电能质量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包括 35kV 集电线路、220kV 升压站扩建增补设备等全部配套设计在内),完成华能镇赉光伏发电有限 公司光伏扶贫项目(20MW)工程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 程的设计任务并提供全面技术服务,以及在不违背国家强制标准的前提下根据招标方的建议 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其勘察设计必须满足甲方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单项与竣工验收、工 程决算及审计的全面要求,参与并制定项目设计创一流规划及实施方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镇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光伏扶贫项目(20MW)工程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镇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光伏扶贫项目(20MW)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 实施;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 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4.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禁止投标的行政 处罚期间,在最近 5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服务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6.专用资 格条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或新能源专业)乙 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指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 有 2 个 15MW 及以上(含 15MW)单体光伏电站勘察设计业绩(包括总承包项目中勘察设计 部分);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担任过至少 2 个国内容量 15MW 及以上规模光伏电站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 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0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2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 02 月 02 日 9:00 起至 2018 年 02 月 08 日 17:00 止,登陆上传投标 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 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及相关经历证明);报 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826 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02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