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琥硕中心小学幼儿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
一、招标条件
本“巴彦琥硕中心小学幼儿园项目”已由巴林右旗发展和改革局以右发改发{2016}2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巴林右旗教育和科技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巴彦琥硕中心小学幼儿园项目。
计划投资额:约210万元。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830.99平方米。
招标内容: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建筑、装饰、电气、消防、给排水、外网管道、硬化地面、附属配套等全部工程;监理: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工 期:12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质 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单位: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叁级(含叁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监理单位: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是本企业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施工单位:
1.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 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巴林右旗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网上申请的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打印后加盖公章,可通过二维码扫描认定)。
5. 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格式同后附件)。
6. 现场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最低标准:项目负责人、技术员(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一名】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凭据。
监理单位: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户许可证、内蒙古自治区区外企业必须获得入区承揽业务资格(以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通告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加盖企业公章为准)、本企业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房屋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等)监理工程师证书,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凭据。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格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法定公休日除外)到巴林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本次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进行审查。
六、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