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达茂旗牧区储水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包头市达茂旗牧区储水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包头市水务局批复,批复文号为包水发〔2018〕8号,招标人(项目法人)为达茂联合旗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于自治区资金和地方及群众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2建设规模:新建储水窖1984座,配套家用水处理设备1741台,压力罐1741个,太阳能提水设备1008套,畜用自动饮水槽463个。 2.3施工计划工期: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9月15日,共184日历天。 2.4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完成。 2.5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包头市达茂旗牧区储水窖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2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4.3报名 4.4报名时须提供下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如资料不全,将拒绝其报名。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5.2获取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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