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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宝山区西露天棚户区金河湾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赤峰市元宝山区西露天棚户区金河湾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1、招标条件赤峰市元宝山区西露天棚户区金河

赤峰市元宝山区西露天棚户区金河湾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赤峰市元宝山区西露天棚户区金河湾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由赤峰市元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发[2017]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元宝山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西露天棚户区金河湾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计划投资额:约4887.35万元。

建设内容:本标段共21#、26#、28#、30#、32#五栋住宅楼,占地面积2770.6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6418.83平方米,其中21#、26#住宅楼为地上11层,地下2层,框剪结构;28#、30#、32#住宅楼为地上6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地下车库一座,框架结构。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工 期:60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招标范围:上述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报名时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 ,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项目经理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3)营业执照(多证合一的或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施工员、质检员、两名安全员、技术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所有成员与投标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5)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元宝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6)单位联系信息表,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7)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同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4.2提交报名材料时间: 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9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

4.3提交报名材料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领取

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4.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原件。

六、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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