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已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1011.1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二)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大法庭、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施工及监理,其中大法庭维修面积约为575.85㎡、二层办公室维修面积约为180㎡、屋面维修面积约为4328.82㎡。本项目施工合同估算价约997.5万元;本项目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3.6万元。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呼公资交字[2018]-工程-公开-0041-01 |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200 日历天 | 997.50 |
本项目大法庭、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施工,其中大法庭维修面积约为575.85㎡、二层办公室维修面积约为180㎡、屋面维修面积约为4328.82㎡。本项目施工合同估算价约997.5万元。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注册资金无限制
3.其他要求: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
(四):
五、投标报名
(一)报名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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