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招标公告(TKG2018A0005)
一、招标条件
本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由通辽市水务局以通水字[201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市辽河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元,政府投资10118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二)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
TKG2018A0005001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 并且 [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47 | 98450000.00元 |
辽河镇25个嘎查(村)、河西街道的6个嘎查(村)共计16万亩(新建10万亩,改造6万亩)节水改造工程的设计及施工。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
TKG2018A0005002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监理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 | 47 | 1210000.00元 | |
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与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同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明确的联合体协议,明确主体责任单位和各单位责任。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经验;
(3)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经验;
(6)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9)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注: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如对招标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
(二)监理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4)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7)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注: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如对招标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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