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磴口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项目综合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磴口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项目已经巴彦淖尔市水务局(巴水发【2017】8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磴口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磴口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项目综合标段
2.2招标内容:水权制度建设、水价测算、水价改革综合管理系统,村级信息平台建设等。
2.3计划工期:2018年12月31日前完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或②或③同时具备④或⑤。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具备:①或②或③与④或⑤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①或②或③,组成联合体承担本项目的,必须签订明确的联合体协议,明确主体责任单位和各单位责任。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②工程咨询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③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④工业和信息产业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⑤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3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双方都需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4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水利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3.5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联合体须出具联合体各方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2月08日至2018年02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获取
4.3获取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双方的下述证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双方都需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③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水利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及本公司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需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人办理。
⑤联合体需具有联合体协议书;
⑥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