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开鲁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已由通辽市水务局以(通水字【201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鲁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开鲁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二)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
KG2018B03015001 | 开鲁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 [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或者 [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或者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 合同签订后15日 | 设计报价按费率计算,即费率:2%(从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最多提取1.15%,不足部分从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中解决。 |
本工程总建设面积约34万亩,其中新建高效节水灌溉约15万亩,改造高效节水灌溉约19万亩。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者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6、投标企业必须在全国或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附网站公示通知截图,投标人以企业身份登录查询截图无效);
7、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详细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 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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