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
一、招标条件
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山洪沟治理工程,经科右中旗人民政府以右中政发〔2017〕224号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科右中旗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中央及自治区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申请已得到科右中旗人民政府的批准,由科右中旗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山洪沟治理工程。
2、
3、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监理项目内容包括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一标、二标监理工作等。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任务一项(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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