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开鲁县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土建(北厂区)施工项目已由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发改审批字[2018] 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鲁县丰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50903028.00元,政府投资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开鲁县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土建(北厂区)施工项目
(二)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
开鲁县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土建(北厂区)施工项目 | 50903028.00元 | ||||
开鲁县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土建施工(北厂区)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建筑规模为污水处理2X104m3/d、中水回用处理1.2X104m3/d,污水管线2461M,中水回用管线10932.708M。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具备符合本工程施工能力的人员资金、设备等),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业绩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至少3个;
(4)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三年均需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如成立不足三年,则自成立之年起算起);
(5)社保要求:需提供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2017年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6)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8)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确认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 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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