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开鲁县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管网敷设(北厂区)项目已由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发改审批字[201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鲁县丰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3280084.00元,政府投资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开鲁县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管网敷设(北厂区)项目
(二)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
LRZB2018-003 | 开鲁县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管网敷设项目 | 13280084.00元 | |||
开鲁县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土建施工(北厂区)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建筑规模为污水处理2X104m3/d、中水回用处理1.2X104m3/d,污水管线2461M,中水回用管线10932.708M。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具备符合本工程施工能力的人员资金、设备等),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业绩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至少2个;
(4)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根据通住建发〔2017〕275号《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文件,投标人在通辽市建筑市场不能有不良行为记录。
(7)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确认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 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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