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检察-院电子档案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电子档案平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首次参加的供应商请到代理机构进行窗口报名,获取用户名密码,下次公告投标可通过用户名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清水河县检察-院电子档案平台建设项目
计划书编
采购文件编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电子档案平台(含软件)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court.gov.cn/和《》网站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网系统上购买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营业证书(三证合一)和开户许可证;
4.2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2014年1月至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法定代表人、企业);
4.3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证明材料;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打印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公章予以确认,提供一式二份,证明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受。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5日下午3:00
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3月5日下午3:00
详细地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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