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3号炉蜂窝催化剂再生,投标方按催化剂方量报单价标,本次招标方量为预估量626立方米,按实际再生的方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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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蜂窝催化剂再生 |
CYCM22 |
立方米 |
626 |
预估量 |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资质、资信、业绩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2.4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5投标方必须持有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在项目执行期间有效。
2.6投标方必须具备全尺寸脱硝催化剂国家级认证的性能检测能力,或把催化剂性能检测委托给由招标方认可的、具有全尺寸脱硝催化剂国家级认证的检测能力的检测单位。
2.7投标方需具备4台300MW或2台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脱硝催化剂工厂再生业绩,并提供至少一份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和已成功投运8000h的使用业绩证明。
2.8投标单位在过去承接的项目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2月11日至2017年03月0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